对法制部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的几点思考基层法制工作是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的基础,因此,法制部门应在基层基础建设年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法制部门如何服务基层基础建设谈几点意见
一、当前基层执法质量仍存在一定问题当前,少数单位和部分民警的执法观念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总体上看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重实体轻程序、重刑事轻行政、重打击轻质量、重破案轻监督
一是执法职责不明确,内部执法分工不确定,把平时分别由治安、刑侦部门依照管辖分工应该做到、做好的工作,以“专项斗争、专项治理、统一行动”等集中行动所替代,常常以“大兵团”搞突击执法
二是执法不规范,随意性大
有的不能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保而不审、监而不问,证据意识不强,不告知、不送达,不按规定扣押财物,一人办案的情况时有出现等
三是少数部门民警素质法制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佳
有的不掌握基础业务知识,应知应会的不会,工作中经常出现些低级错误,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
有的不善于动脑筋,工作缺乏有效的措施和办法
二、法制部门要提高认识,不断创新执法理念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要求,必须以执法为民为核心,以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
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只有固本强基,才能本固邦宁
作为县级公安局,从机构设置上讲是公安机关的基础单位
局属各所、队、室,是这个基础单位的延伸,位于公安执法工作的第一线,是基础中的基础
局属各所、队、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头戏和落脚点,也是法制部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
因此,每一名法制民警都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自主创新意识,集中精力,一心一意地打造执法品牌,打牢公安工作的根基,履行法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