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委员会“合规”文件解读与我国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一并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后,近年来包括我国在内的国际金融界在吸取大量银行案件的教训后,日益强调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以强化对银行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的管理。2005年4月,巴塞尔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以下简称“《文件》”)高级文件,指导并敦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遵循有效的合规政策和程序,在发现有违规情况发生时,银行管理层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一、巴塞尔委员会《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的解读(一)合规管理的含义合规风险,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文件》的界定,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管理则是指确保银行在开展业务经营活动时遵守“法律、规则和准则”的内部职能。(二)合规管理的职能根据《文件》第7条原则规定,合规职责主要包括:1、建议合规部门应该就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向高级管理层提出建议,包括随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该领域的发展情况。2、指导与教育合规部门应该协助高级管理层,就合规问题对员工进行教育,并成为银行员工咨询有关合规问题的内部联络部门。同时就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恰当执行,通过政策、程序以及诸如合规手册、内部行为准则和各项操作指引等其他文件,为员工制定书面指引。3、合规风险的识别、量化和评估(1)合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识别、书面说明和评估与银行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风险,包括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新业务方式的拓展、新客户关系的建立或者这种客户关系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所产生的合规风险等。(2)合规部门还应考虑各种量化合规风险的方法,并运用这些计量方法加强合规风险的评估。运行指标可借助技术工具,通过收集或筛选可能预示潜在合规问题的数据例如,消费者投诉的增长数、异常的交易或支付活动等)的方式来设计。(3)合规部门应该评估银行各项合规程序和指引的适当性,立即深入调查任何己识别的缺陷,如有必要,可系统地提出修改建议。4、监测、测试和报告合规部门应该通过实施充分和有代表性的合规测试对合规进行监测和测试,并定期就合规事项向高级管理层报告。5、法定责任和联络合规部门可能承担特定的法定职责,并与银行外部相关人员保持联络。6、合规方案合规部门应根据合规方案履行其职责,该方案确定了合规部门的行动计划,如具体政策和程序的实施与评审、合规风险评估、合规测试以及就合规事项对银行职员进行教育等。(三)有效实施合规管理的前提1、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正如《文件》导言第6点所指出的,合规应成为银行文化的一部分,“董事会和管理层作出表率时,合规才最有效。合规与银行内部每一个员工相关,应被视为银行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具体通过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业务部门、合规部门以及稽核部门三个层面的主体加以落实。《文件》着重阐明了合规部门在银行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2、职责设置的基本要求《文件》第5条原则阐明合规管理的职责设置必须遵循独立性的要求。独立性的概念包含四个相关要素:一是合规部门应在银行内部享有正式地位;二是应由一名集团合规官或合规负责人全面负责协调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三是在合规部门职员特别是合规负责人的职位安排上,应避免他们的合规职责与其所承担的任何其他职责之间产生可能的利益冲突;四是合规部门职员为履行职责,应能够获取必需的信息并能接触到相关人员。3、合规部门的资源配备《文件》第6条原则指出,银行合规部门应该配备能有效履行职责的资源。为合规部门提供的资源应该是充分和适当的,以确保银行内部合规风险的有效管理,特别是合规部门职员应该具备必要的资质、经验、专业水准和个人素质,以使他们能够履行特定职责。合规部门职员应该能正确理解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及其对银行经营的实际影响,合规部门职员的专业技能,尤其是在把握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方面的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