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品价格管理制度一、定价策略(一)企业和超市的定价权限1、对实行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和收费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2、制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的收费标准。3、对经济部门鉴定确认,物价部门批准实行优质加价的商品,在规定的加价幅度内制定商品价格,按照规定权限确定残、损、废、次商品的处理价格。3、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制定新产品的试销价格。(二)在定价过程中,要考虑下列因素:1、国家的方针政策.2、商品价值大小。3、市场供求变化。4、货币价值变化等。二、商品价格管理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和超市在价格方面应履行如下义务:1、严格遵照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2、如实上报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和收费项目的有关定价资料。3、服从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接受价格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价格检查所必需的成本、账簿等有关资料。4、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申报、备案制度。5、零售商业、饮食行业、服务行业等,必须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一)物价管理的基本制度1、明码标价制度。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便于顾客挑选商品。明码标价,要做到一货一签,标签美观,字迹清楚。标签的内容要完整,标签的颜色要醒目有别.对标签要加强管理,标签的填写、更换、销毁都应由专职或兼职物价员负责,标签上没有物价员名章无效。对于失落、错放、看不清的标签要及时纠正、更换.2、价格通知制度。价格通知是商场物价管理的重要环节,要认真抓好。价格通知制度就是将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各个执行价格的单位,包括新经营商品的价格通知、价格调整通知和错价更正通知。价格通知单是传达各种商品价格信息的工具,直接关系到价格的准确性,也关系到价格的机密性。3、物价工作联系制度.物价工作联系制度就是制定和调整商品价格时,同有关单位和地区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加强协作、及时交换价格资料的制度。4、价格登记制度。价格登记就是把本商场经营的全部商品的价格进行系统的记录,建立价格登记簿和物价卡片。价格登记,是检查物价的依据,所以要及时、准确、完整,便于长期保存。在登记簿和卡片上应写明下列内容:商品编号、商品名称、产地、规格、牌号、计价单位、进货价格、批发价格、批零差率、地区差率、定价和调价日期、批准单位等。5、物价监督和检查制度。物价监督包括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单位监督三种基本形式。国家监督,是指通过各级物价机构、银行、财政、工商行政和税务部门从各个侧面对物价进行监督。社会监督就是群众团体、人民代表、消费者以社会舆论对物价进行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就是企业和商场内部在价格联系中互相监督。物价检查,一般是指物价检查部门或物价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价和调价工作.(二)物价管理权限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物价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学习培训、加强物价纪律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政策观念、业务水平和依法经商的自觉性.2、认真正确执行商品价格,按照物价管理权限,制定审批商品或服务收费的价格,检查、监督基层物价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价格差错,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经济处罚。3、认真做好物价统计工作,搞好重点商品价格信息的积累,建立商品价格信息资,分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开展调查研究。4、对重点商品和招商(引厂进场、店)商品的价格,实行宏观控制,限定综合差率,审批价格。5、凡新上岗的物价员,审批价格由市场经营部负责.半年后视工作情况,下放审批价格权。6、按照权限审批处理价格凡处理残损商品,损失金额不超过元的(一种商品),由各专业商场主管经理审批,交市场经营部备案。元之间的(一种商品),由市场经营部主管部长审批.凡处理残损商品,损失金额在元凡处理残损商品,损失金额超过元的(一种商品)由商场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处理超利商品.对超过保本保利期,确属需要削价处理的商品每月月底,由物价员会同有关人员提出处理价格,处理价格不低于商品进价的,由各商场主管业务经理负责审批,交市场经营部备案;处理价格低于商品进价的,上报市场经营部,由市场经营部主管部长视全商场经营情况酌情审批;对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