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研工作浅谈以创新的方法开展法院调研工作一、重新定位调研在法院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调查研究一直被视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
阿基米德曾经说,给他一个杠杆,可以撑起整个地球
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事业中,调研具备成为“杠杆”的潜质
如果找准支撑点,就可能产生难以估量的效应,使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一)调研是法院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
调研是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改革三位一体并有机结合的重要基础平台,其基础性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1
调研是决策的基础
决策未定,调研先行
凡作出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前,必须进行针对性调查研究,从调研中产生思路、形成决策,确保决策保持正确方向、满足实践需要
调研是工作的基础
审判与调研是一种翻滚式前进的关系:审判实践遇到问题,通过研究来解决;研究提出的策略接受实践检验并被实践中的新问题所挑战,然后再去研究解决
这个周而复始的过程,其实就是法院发展的过程
调研是方法的基础
司法这片天地很丰富,关键在于发现、思考和总结
通过调研,可以发现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可以将工作精髓上升到理论高度,使经验得以传承,智慧得以共享;可以从复杂的司法现象中找寻解决问题、改革创新的基本路径
调查研究,应成为法院领导干部及广大法官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破解难题的重要方法论武器
(二)调研是集聚法院工作亮点的“高端产品”
调研既具备很强的基础性,也堪称“纲举目张”、“提纲挈领”中的“纲”
首先,调研可视为更高层次的审判
调研是审判过程的理性延伸,是将典型个案解决经验发展成为类型化案件处理原则的过程
伴随经济社会形势的起伏变化,经济创新、社会改革引发的新类型案件增多,适用法律难度加大,急需深度概括和理性提炼的问题迭出,强有力的理论支持更显迫切
调研将首先触及经济新概念、发展新事物、改革最前沿,不断面临第1页共5页生机勃勃的思想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