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思考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法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建立和各种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涉法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导致集体上访、聚众上访、缠访,严重的妨碍工作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又一不安定因素,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分析研究涉法上访问题的原因,深化认识,总结经验,探寻对策,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使之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势在必行。一、涉法上访问题及成因作为社会各种矛盾综合反映的涉法上访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必须认真的分析,才能对症下药,处理好涉法上访问题。(一)法律宣传存在盲区,公民法律素质不高。首先是在法律宣传上,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机关公务员,轻农村农民的问题。特别是一些边远贫困山区,对一些涉及自已切身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本不知不晓,导致一些群众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是用一些自己认为“合理”的方法以暴治暴;其次是公民的文化素质不高,用法、知法、守法的意识淡化,以致一些案件有理也上诉上访,无理也上诉上访,甚至缠访、闹访、聚从上访,认为一闹得凶,就越能引起上级的重视,并不知道法律的具体规定,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二)违法办案时有发生,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广大的执法工作者忠于职守,为维护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功不可没。但是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少数执法人员执法随意性大,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无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有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违法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还有的甚至贪赃枉法。虽然只是极少数案件和人员,但严重的损害了司法公正,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形成了“一百减一等于零”的局面。第1页共5页上列种种现象是导致涉法上访问题增多的直接原因之一。(三)涉法上访问题复杂,协调配合亟需加强。涉法上访问题是多个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要很好的协调处理好必须开展综合治理,涉及的相关部门必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才能予以解决。现在有些部门遇到问题相互推诿,不是主动协调解决而是你推我滑,导致出现聚众上访问题的发生。二、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措施和对策为使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就必须针对存在问题及成因,进一步完善“三个工作机制”(经常性信访工作机制,首长接待日工作机制,信息收集上报和预警工作机制),做好“四个结合”(经常性工作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提高公民素质与提高执法水平相结合,主动办案与协调配合相结合),从而避免信访工作“急时重要,平时次要,忙时不要”的现象发生。(一)建立经常性信访工作机制。一是要按照五个方面的要求,加强初信初访工作的查办力度。政法各基层单位领导,要提高对处理群众初信初访问题的认识,按照首办负责制的要求,把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和首办部门。首办部门要在接访工作中注意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认真受理。凡属本机关管辖的涉法上访问题,必须予以受理,认真记录,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来访人员拒之门外,这一工作做好了,就为查处问题,防止越级上访打下了基础。第二是认真初查。对涉法上访问题进行初步核查,是各基层单位的主要任务之一,在整个信访问题的查处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可以确定所受理的问题是否立为涉法上访问题进行查处。第三是调查查证。调查查证是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重要环节。对涉及到几个问题,时限性又强的案件,首办部门要向上级机关报告,协调办理好相关工作。第四是按时答复。在涉法上访问题查处结束后,该书面答复的,必须按照《信访条例》、《公安机关控告申诉规定》和回告制度答复当事人,这是群众停诉息访的有效措施,也是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体现。第五是认真复核。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已处理的问题,提第2页共5页出再控告、再申诉的,上一级信访部门要认真进行复核。对发生错误的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二是建立三项负责制度。对于重大的涉法上访问题要明确责任,相互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