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
二、窗口考核内容与标准第四条服务窗口考核内容为劳动纪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三个方面
劳动纪律:考核人员到岗、行为规范、安全卫生等情况;服务质量:考核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事质量等情况;廉洁自律
考核遵章守纪、收费管理等情况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第六条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七条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民主评价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
第八条考核由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九条大厅设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管理办公室人员、投诉中心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代表组成
第十条考核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
第十一条考核的基本程序(一)服务窗口月份考核:1、服务窗口月底进行小结,填报《月度考核自查表》;2、考(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核小组考核并初定考核等次;3、管理办公室确定考核等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二)服务窗口年度考核:1、管理办公室根据全年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量化评第1页共3页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2、考核小组对初定考核等次进行审核;3、管理办公室主任会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三)工作人员月度考核:1、个人填写《月度考核自查表》;2、考核小组对初定考核等次进行审核;3、管理办公室确定考核等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工作人员年度考核:1、个人年度工作总结;2、考核小组对初定考核等次进行审核;3、管理办公室主任会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服务窗口月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