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工程文件材料编制与整理实施细则吉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二○一三年三月2/47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组织与职责…………………………………………2第三章根本要求……………………………………………3第四章工程文件审查、移交……………………………10第五章工程文件归档范围…………………………………11第六章交通部档案馆要求进馆资料……………………42附件1—14……………………………………………46—86附件15竣工表、汇总表表格………………………87—1401/4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方法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方法》(交办发[2010]382号),《交通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方法》和《交通档案进馆方法》(交办发[2007]436号)的通知,执行吉林省档案局《吉林省重大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标准及评分细则》的通知,《国家重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标准(DA/T28-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等规定制定
第二条工程文件编制的依据是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监理标准、国家及交通运输部有关标准、标准、规程,与本方法的有关规定及施工质量检测实测数据等
第三条工程文件材料中的所有表格采用吉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编制的《公路工程建设工程文件资料表格汇编》和同时下发软件,编制的电子版记录文件归档一套,与电子版相对应的纸版资料归档一套
案卷目录〞要求电子版刻录光盘和纸版目录各一套
注:本套表格不含工程变更、财务决算等建设单位用表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工程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工程法人单位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