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1第一章导论本人预测:本章重点是国际条约的效力、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国际法渊源和国际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国际法的渊源一、国际法的特征项目国内法国际法强制力的依据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国内统治者的意志国家之间的意志协议或说协议意志立法方式凌驾于国内社会之上的国家立法机关依一定的程序制定国家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共同制定,这种协议可以是成文的,也可能是以不成文习惯法的形式表现出来法律关系的主体和调整对象调整自然人、法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调整国家之间关系、其主体主要是国家,但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某些特定的政治实体在某种范围和条件下也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强制方式国家强制机器保障和实施国家本身的单独或集体行动来实现的二、国际法的渊源(一)国际条约是当代国际法最主要的法律渊源(原则上只对缔约国有约束力),可分为“契约型条2约”和“适法型条约”
(二)国际习惯是最古老的国际法渊源
其构成要素有二:1、物质要素或客观要素,即存在各国重复一致地从事某种行为的实践2、心理要素或主观要素,它要求上述的重复一致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所有国际法主体具有约束力),即存在所谓法律确信(三)一般法律原则指各国法律体系中所共有的一些原则
(四)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方法1、司法判例2、各国国际法权威学者的学说3、国际组织的决议(其作用和地位高于学者学说)三、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制性,国际法基本原则就是国际强行法,但国际强行法并不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一)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国家主权体现在:1、对内的最高权2、对外独立权3、自保权(二)不干涉内政(本质上是否属于内政,内政包括外交,但不得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考试时看自己感觉该事项是否应受他国内政)原则(三)不使用威胁或武力(首先使用武力者涉嫌构成侵略,认定要通过联合国安理会)原则(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五)民族自决原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