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思考对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思考一、公务员权利的含义及维护公务员权利的重要意义权利与义务是辨证统一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如果说过去强调的主要是义务的话,现代社会则愈来愈主张权利本位
权利本位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应当树立权力来自权利,权力为权利服务的理念
二是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上,应着重保护相对人的权利,尽量减轻相对人的义务和负担
权利本位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自由经济、权利经济,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创造性的制度,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自由保障了市场经济永恒的活力,而权利则是获得或实现自由的方式,只有获得权利才能得到自由
权利本位也有利于法治社会的建立
现代法是维护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保障人的权利的法
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就是保护权利,权利保护程度是衡量一国法治和依法行政发展进程的标尺之一
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指出“如果政府不给予法律获得尊重的权利,它就不能重建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
如果政府不认真对待权利,那么它也就不能认真地对待法律”
权利本位的价值不仅在于保护权利,而且还有利于规范国家权力
如果忽视权利,就会造成权利与义务的不平衡,最终也必然影响义务的履行,只有在重视义务的同时也重视权利,才能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但长期以来,我们强调义务过多,权利过少,《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则开始对公务员的权利给予高度重视,把“义务与权利”作为重要内容列为总则之后的第二章,就说明了这一点
所谓公务员的权利,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有资格享受某种利益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所谓公务员的义务,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同一性、法制性、平等性、不可放弃性
那么,公务员权利有哪些呢
公务员权利的规定具有哪些重要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