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做好受“命”督查工作的思考既要“扬鞭”又要“驾辕”——对做好受“命”督查工作的思考马大鸿对于一些比较重要、影响较大和比较棘手的完成起来难度较高的督查任务,领导往往授“命”秘书人员执行
“命”,是指领导的指示、批示,如“由督查室(科)认真督查,并报结果”等
秘书人员受“命”来到督查地方、单位后,要不辱使命,切实做好督查工作,就要既“扬鞭”——发挥领导指示、批示对于督查对象的威慑作用,又要“驾辕”——做好接下来的工作,不能只彼不此或重彼轻此
一、耍深化认识
要认识到,秘书人员在督查中仅仅“扬鞭”——向督查对象亮出领导的指示、批示是不够的
这虽然对督查对象有着巨大的威摄作用,但不能以此来代替督查工作
要解决好督查的问题,还须继续付诸努力
如果对督查对象讲明领导的指示、批示就戛然而止,以为督查对象会正视与解决好自己的问题,于是就不予以“驾辕”,让工作“断档”;或者虽“驾”却只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驾”得很不专注,很不认真、得力,这样督查的效果就难以尽如人意
还要认识到,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领导的指示、批示也是如此
它虽然对督查工作有着极大的推动与促进作用,却往往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给督查对象造成重压——有的督查对象由于敬畏领导,看到问题被人举报到了领导那里,引来了秘书人员督查,为了“避祸”或获得从轻处理,就搭天桥、拱路子,搬出能在秘书人员面前“说得上话”的人来做工作、打招呼,要求秘书人员“高抬贵手”与“手下留情”;有的督查对象头脑发热、情绪失控,叫人或亲自调查与追查是谁“搞的鬼”,并公开扬言要对其“不客气”与“给‘好果子’吃”等,导致举报者异常紧张
这都需要秘书人员“驾辕”加以解决
否则,就难以获得督查对象的配合而做好工作
我们务必深化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在督查中既“扬鞭”又“驾辕”,从而使督查真正取得实效
第1页共3页二、要强化工作
在“扬鞭”以后“驾辕”,就要切实做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