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给水规则[失效]发文单位:铁道部文号:[77]铁机辆字100号发布日期:1977-2-16执行日期:1977-2-16生效日期:2003-6-17总则铁路给水是铁路运输的一个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为:保证铁路运输生产不间断地用水,供给铁路职工必需的生活和工业生产用水
给水工作必须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靠工人阶级,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的原则,努力提高设备质量;充分挖掘潜力,开源节流,有计划地充实设备,增强通过能力;做好净、软水及卫生消毒工作,不断改善水质;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增产节约运输,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逐步实现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以适应铁路运输生产不断发展的需要
《铁路运输给水规则》是广大给水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供水的基本规则,全体铁路给水干部和职工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第一章管理第1条铁路运输给水工作,必须按照集中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发挥铁道部、铁路局、分局、水电段各级组织的作用
铁道部: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对全路运输给水工作,统一规划,综合平衡,督促检查,总结交流经验;组织专业培训;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有关铁路运输给水能力,做好长远增强和改造规划
铁路局:贯彻执行有关的方针、政策和上级规章、指示,结合具体情况,制订补充细则;组织全局运输给水的管理工作;加强思想技术教育;抓好典型,总结交流经验;下达年度生产技术指标;审批给水设备年度检修、基建、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和给水配件贮备定量;布置通过能力查定,提出增强能力及改善水质的措施和计划
分局:根据部、局有关规章、规程、指示,负责分局管内运输给水工作
对能力不足处所,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需要;组织和完成给水通过能力查定;组织编制基建、大修、改造建议计划,审查年度生产财务及给水设备检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