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保障措施为了保障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稳步推进,通过教育培训、检查和考核,逐步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我矿制订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培训、检查和考核等各项保障措施
一、成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保障工作小组组长:梁延红副组长:郭锐坤田全收袁营民刘海龙唐松建成员:安大林王彬智超峰工作小组职责:1、负责组织制订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2、负责监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3、负责组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检查与考核;4、负责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培训(一)培训基本要求1、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教育培训是对在职全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估、岗位规范、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等内容
2、风险预控管理培训遵循统一领导,矿、科队、班组“三级”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和“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立足长远、注重实效”的理念,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
3、风险预控管理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理论、实践、考核”为一体的“三元制”培训模式,来开展各项风险预控培训工作
4、鼓励员工采取自学、参加培训等各种方式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5、为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技术业务水平进步较快的员工搭建平台,创造条141件,并提出奖励
6、鼓励各基层区队采取“传、帮、带”等形式加速员工技术培养,对规定期限内切实发挥师傅作用,带出合格徒弟的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
(二)安全和业务技术培训管理1、所有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未经风险预控管理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严禁安排上岗
2、新工人入矿风险预控管理培训有关规定(1)新招录的煤矿从业人员接受风险预控管理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2)招录员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