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六中教育集团校务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幸福校园
立足学校实际,依据《孝义六中教育集团学校章程》,制定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章程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的体制组成部分,是保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机制,是现代学校制度下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性质与宗旨第三条校务委员会的性质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
第四条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是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三章职能与工作原则第五条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对关系学校发展,涉及教师、学生及相关利益群体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
第六条学校重大问题包括:(一)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二)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校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三)重大改革措施及规范制度;(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五)校内机构及岗位的设置;(六)中层干部任免及重要人事安排;(七)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八)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九)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十)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十一)制订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十二)招生工作;(十三)其它重大问题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一)依法治校原则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校务委员会应当坚决依法执行(二)以人为本原则
所有工作决策,应以有利于师生健康全面发展为着眼点,服务于全体师生员工
(三)民主集中原则: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时要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四)沟通协调原则
要发挥委员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五)多元利益原则
在把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