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公司煤矿井下排水系统联合排水试验规范(试行)一、适用范围本规范明确了煤矿井下排水系统联合排水试验方法、标准,适用于焦煤公司所属煤矿在用排水系统的联合排水试验
二、联合排水试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一条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并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
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
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
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的总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能够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四条每年雨季前对矿井“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提交联合排水试验报告”
三、联合排水试验意义通过联合排水试验,检验矿井排水能力,主要检验泵房水泵能力是否达标,检验配电能力能否承担全部水泵负荷,检验排水管路和排水沟是否具备全部水泵开启后过水能力
联合排水试验是对矿井排水系统各个环节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检查和试验,实际检验矿井抵抗水灾的能力
1、排水系统联合排水试验的范围包括井下中央泵房和各采区泵房
凡是二级及以上排水系统的,中央泵房和各级采区泵房的联合排水试验必须同时进行,原则上先开启下级泵房水泵
2、排水系统联合排水试验时,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和检修水泵必须全部参与
3、存在2个及以上直排地面排水系统的矿井,且各排水系统对应的供电系统互不影响时,可以单独或联合做排水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