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安全规程自2005-3-1起执行AQ2001—2004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安全管理5厂(车间)位置的选择与布置5
1厂(车间)位置的选择5
2厂(车间)的布置6厂房及其内部建、构筑物6
2建、构筑物7原材料7
1散状材料7
3铁水贮运和预处理设施8炼钢相关设备8
1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8
2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烘烤器及其他烧嘴8
3地面车辆8
4起重设备8
5外部运输设备8
6其他设备9氧气转炉9
1设备与相关设施9
2生产操作10电炉10
1设备与相关设施10
2生产操作11炉外精炼11
1设备与相关设施11
2生产操作12钢水烧注12
1钢包准备12
4钢锭(坯)处理13动力供应与管线13
1供电与电气设备13
2动力管线13
3给排水13
6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14炉渣15修炉15
2修炉作业施工区要求15
3转炉修炉15
4电炉修炉15
5其他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考虑炼钢生产工艺的特点(除存在通常的机械、电气、运输、起重等方面的危险因素外,还存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热源、金属液体、炉渣、尘毒、放射源等方面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对炼钢安全和平问题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喆君、李晓飞、宋华德、万成略、张六零、陈克欣、王红汉、冯伟、刘洪军、聂岸、周豪、邵建荣
炼钢安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炼钢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炼钢厂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生产和设备检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