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序号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含限期治理、环境保护拨款贴息、“三同时”等项目)竣工验收办理部门县环保局主办科室污控股会办科室项目审批股、环境监察大队垂直层级国家环保总局、企业所在地省、市环保局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0条申报对象行政及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适应范围在本县所有新建的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申请验收材料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申请验收的报告”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总结
2、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申请验收的报告”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总结
3、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申请验收的报告”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总结
上述验收材料均为一式四份
许可程序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现场检查→具备验收条件→委托监测→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审批→编制监测报告→提交验收资料→环保部门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签发验收文件(经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重新申请竣工验收)→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受理形式办公室受理审批形式独立审批收费情况不收取审批费用法定时限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承诺时限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湘潭县易俗河银杏路湘潭县环保局4112280732-7820930发文类型潭环验第2页共13页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