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准入制度汇编安全督查科二一〇七年二月七日导言为规范井下零星作业及采掘开工准入,做到超前预防、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结合矿井实际,对安全生产工程施工严格实施准入程序,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修订)为保证我公司零星工程规范、有序进行,根据矿井具体情况,现就零星工程作出管理办法修订,具体内容如下:一、零星工程内容及范围零星作业一般指矿井采、掘及井下辅助单位在从事主体生产任务的同时,需要施工的附属工程(如:通风设施砌筑、巷道修缮、烧焊作业、起吊作业、高空作业、小绞车使用等)
二、零星工程施工管理1、零星作业施工前,职能部门安排的零星工程必须填写零星作业派工单,其内容应包括施工单位、施工时间及地点、施工人数、安全负责人、影响范围、安全注意事项等
申请单一式三份,作业单位、安全督查科及调度室各执一份
2、零星工程派工单必须经分管业务科室、安全督查科、调度室签字(副科长以上)审批后,方可作业
3、零星作业前,现场必须经安全督查科安检员安全确认,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经安全确认后,安全督查科根据工程施工特点进行全程跟班监督或巡查
必须确认工程:巷道修缮、起吊作业、高空作业、小绞车使用、烧焊作业等
4、零星工程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备案程序
5、零星作业施工一般不允许单人作业,确需单人作业的,必须由班长或队长根据工作地点的环境,向施工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2人以上的,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5人以上的,必须有队级管理人员现场跟班
6、安全督查科要及时掌握井下零星工程施工情况,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7、施工单位当班带班人必须现场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施工情况,升井后在队部认真填写零星工程施工记录
8、零星工程应实行闭合管理,队组当日值班队长负责对当日零星工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