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海南自考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二00九年三月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一、总则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质量全面的、综合的检验
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设计思想,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应有的职业道德
毕业设计(论文)在最后一学期前(即第三学期末)进行动员和开题,撰写和答辩在最后一学期
二、指导教师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经验和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助教和未从事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指导教师由学院统一选派,选派教师应经自考部主任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
2、指导教师应按要求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提前将任务书布置下达给学生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集中或个别进行动员讲解,针对题目提出社会调查和资料收集等要求
3、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耐心指导,深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尽量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4、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应与站点教务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毕业设计应在指定的时间进行,多与指导教师联系,并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汇报写作进度
5、指导教师应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了解学生的困难和要求,做到教书育人,在思想上和业务上全面负责
对违纪学生要分析原因,及时进行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