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单位:负责人:启用日期:监管人员:说明本体系文件主要用于餐饮服务单位日常规范化管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此体系文件,应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来做,需要记录的要及时记录,且记录的保存时限为两年,不得随意涂改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此体系文件
当监督人员来检查时,应出具此体系文件
方便监督人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目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5、晨检制度6、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8、关键环节操作规程9、留样制度10、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2、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3、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4、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6、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8、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0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21、投诉受理制度22、其他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