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反腐倡廉重点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根据滁州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制度建设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找准结合点的要求,坚持“四抓四促进”,做到在结合中制定制度,在结合中完善制度,在结合中执行制度
一、抓住关键环节和部位,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在管人方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
探索干部提拔变动初始提名办法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用人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听取纪委意见制度
制定“干部活力工程”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主办,市纪委监察局协办(二)在管财方面: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建立重大公共支出公示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
进一1步完善社保资金、扶贫帮困等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对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主办,市纪委监察局协办(三)在管权方面: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制定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约束措施,建立透明的矿产资源开发竞争制度
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国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主办,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办二、抓住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明光跨越式发展紧紧围绕“四大战略”和“四件大事”,制定“城市建设六个重点工程”建设督察督办实施意见
全面实行“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简化程序,大幅提速提效,启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制定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良好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意见
积极完善和延伸“一表式”收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