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陕西省延安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一览表制表:冯枚类型序号违法行为处罚种类与幅度法律依据规章制度1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给予通报批评1、《劳动法》第八十九条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三条2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劳动合同3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未载明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未交付劳动者等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4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5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曰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责令改正;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7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就业准入职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三十七条8下列行为之一的:提供虚假用人信息;招用未满16岁未成年人,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收取报名、登记、培训费,保证金、押金、集资款以及其它费用的;质押劳动者身份证件和物品;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责令改正,没收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