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制度(试行)一、目的为构建公司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促使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保持公司人力资源的活力和竞争力,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三、考核内容:1、绩效考核是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的全面、客观的评价
公司绩效考核分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2、考核包括:(1)日常工作记录:出勤、卫生值日、工作报告、培训学习(2)综合考评:包括员工的服务意识、团队精神、责任心等工作态度、能力、业绩等方面因素;四、考核具体方法和流程1、公司考核按照正态分布和20/80法则,要求考核排名按照优:中:差=2:7:1的比例进行;2、日常工作记录总分为30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数据并按照要求填写表格;(附表1)3、综合考评总分为70分,其评分来源于两部分,本部门员工互评占40%,部门负责人评定占60%;(附表2)4、部门负责人于每月5日前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考评,6日前整理数据按照2:7:1比例将员工排序,将考核结果交综合管理部;5、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公司高管层考核,综合管理部负责数据整理;(附表3)6、对于考核处于10%比例的员工,部门负责人要进行面谈,分析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部门负责人要做好面谈记录,整理后报综合管理部;7、年度考核将综合考虑每月考核结果给予员工综合考评
五、考核结果运用1、综合管理部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改进、培训学习、奖金发放、评选先进、工薪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整、员工福利、考核辞退等的重要依据;2、绩效考核辞退:通过绩效考核,对于公司考核处于末位10%的员工,被证明难以胜任本岗位工作,经过在岗培训和调动岗位后仍难以胜任的,给予“考核辞退”处理;另如因公司无空缺岗位可供调配或者当事人不服从公司重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