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6页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工作守則93
22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委員會通過93
27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五次行政會議通過93
2勞南檢綜字第0931013612號函同意備查94
15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94
19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5
05九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一章總則一、為防止本校所屬各實驗(習)室、實習工廠、研究室等工作場所之職業災害,確保教職員工之安全與健康,特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訂定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以下簡稱本守則),本校相關人員應確實遵行
二、本守則之適用範圍包括本校各科所屬之實(試)驗室、實驗準備室、研究室、學生實習教室等相關場所(以下簡稱適用場所)
三、本守則所稱適用人員,係指工作性質確需進出前款適用場所之受本校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及實習之學生、研究助理及相關指導教授(指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之勞工定義者)
四、本守則所稱職業災害,係指前款適用埸所中因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所引起之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
五、本守則由本校環境保護安全衛生委員會訂定,本校師生及相關人員應確實遵守
第二章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一、本校依各科所屬實(試)驗室、實習準備室、實習教室、研究室等適用場所人員總數之規模及性質設置有如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一)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委員會---具諮詢、研議、協調及建議勞工安全衛生有關業務之責
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委員會為本校環境與安全衛生最高諮詢組織,研議、協調及建議環境與安全衛生相關事務,由委員11人組成,成員如下:1
主任委員及環安委員召集人一人由校長兼任
副主任委員一人由學生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