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二人医院〔2016〕2号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工作质量分析会制度》的通知各科室:现将《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工作质量分析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2016年10月27日1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工作质量分析会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加大院科两级管理力度,提升医疗业务科室管理水平,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议内容布置和总结医院阶段性医疗工作,及时研究医疗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协调处理新问题,推动医疗工作落实,对医院拟出台的医疗政策和医疗管理制度征求科主任意见,通报医院近期医疗工作情况,听取和研究科主任临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二、参加人员医院领导、医务部主任、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三、会议时间医疗工作质量分析会每月举行一次,固定在每月第一周周四下午(夏季时间15:00,冬季时间14:30)。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另行临时通知。必要时,经院长或分管院长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四、会议组织2医疗工作质量分析会由院长或医疗业务副院长主持,医务部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会议内容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会议上通报、宣布的内容及发放的文字性材料等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需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五、会议流程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通过PPT形式汇报、通报近期临床诊疗情况或新规定等;2.听取各科主任临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等;3.医院领导总结、部署工作等。六、会议纪律(一)分析会实行签到制度和考勤制度,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场并签到。(二)确因工作需要(如急诊、手术、外出学习和开会等)不能参加的人员,须事先向医务部请假,并确定替代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空席。原则上全年累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三)对会议签到情况定期进行公示,迟到和无故旷会者按医院相关制度处理,并在下次会议上予以通报。七、本制度自即发之日起执行3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2016年10月27日印发湘脑医纪〔2016〕3号中共湖南省脑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脑科医院统方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科室: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脑科医院统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湖南省脑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8月12日4湖南省脑科医院统方管理规定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运用“制度+科技”的监管手段,避免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医生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耗材用量信息,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建立廉洁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正行风,清医风,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规定。一、统方是对临床医技科室医生用药量和耗材数量信息的统计。统方信息仅限于医院绩效考核所需数据、院务公开数据排名、案件办理使用。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院相关部门或个人为医药、耗材公司或营销人员提供一定时期的用药量、医用耗材使用量等统计信息。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统方或以商业为目的的统方。二、医院工作人员严禁参与以下统方行为。1.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营销人员进行统方,提供用药量、耗材使用量等相关的信息。2.利用工作之便或个人关系,为医药营销人员与本院有关人员或部门牵线搭桥,提供统方便利。3.医院工作人员担任企业的医药代表,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在本院的代理人,进行私下统方活动。4.未经医院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统方行为。5三、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监控。1.医院网络信息中心应通过授权、加密,控制终端信息采集范围,对医院使用工作人员设置登录用户名、密码及与其工作相关的的授权,对医院所有计算机进行唯一编号。2.对信息系统涉及统计查询模块加强监管,各科室实行分级管理,设置重要信息查询留痕功能。3.医院所有科室电脑终端的软件系统模块中都不应有疑似统方功能的子目录。4.网络信息中心应严格把关,对信息系统的前台程序、后台数据库设置权限,数据备份实行加密管理。前台程序中凡医院信息软件有统计查询药品数量、耗材数量相关信息的药库、各个药房、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等相关模板以及临床药学管理系统,严禁在一个界面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