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医共体双向转诊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根据《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及《莱州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实现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业务联动、资源共享、疾病延伸诊治的机制,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原则1
患者自愿原则
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高效
分级管理原则
大病到县级医院,康复回乡镇卫生院,即急危重症病人到县级医院诊疗,康复期的病人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诊疗3
专病专治原则
为提高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转诊时要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
连续治疗原则
建立起高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工作程序,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双向转诊程序1
由下向上转诊:我院填写《双向转诊单》、患者简要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书面材料,交至上转医院
由上向下转诊:莱州市慢性病防治院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及患者诊断、治疗评估、预后、辅助检查情况、康复方案等,并由诊治医生签名、填写联系方式后转回我院进行后续治疗
三、双向转诊指征1
上转指征:(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需要到上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5)急性传染病病人、原因不明病人及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外的病人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7)由医共体理事单位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下转指征:(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但仍然需要后续治疗的病例
(2)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和连续性治疗的病例
(3)诊断明确且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