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字〔20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为保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调整而产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以及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不规范而出现的一些问题,按照2015年8月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精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结合各试点省份的做法和建议,就有关问题拟定了《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见附件)
经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批准,现下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遵照执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借助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对纳入定期注册范围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情况提前进行摸底,及时办理证书补发或换发手续,及时更正证书错误信息,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办理,对违规认定等行为必须依法惩处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此之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建议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此页无正文)1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6年3月16日抄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处室2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一、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特殊情况的处理因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及证书版式的调整,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同时,在教师聘用中存在教师资格种类与任教岗位不相应问题
申请人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下简称“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无“任教学科”信息项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