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信息管理制度目的:建立药学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形成、保存和使用行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率
责任人:药学部全体人员
内容:1.本制度对药学部各类信息的形成、保存、使用进行了规定
2.信息指在药学服务、生产、科研、教学等过程中形成的涉及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情况,患者情况、开方医师情况,计划、预算、决算等药品技术、经济信息,制剂处方、工艺、检验标准、生产计划等生产信息,新药和新制剂的研究计划、资料、数据等科研信息,教学计划、教案等教学信息,各种检查、考核的结果、记录、档案等管理信息,包括:处方、账簿、凭证、记录表格、报告、论文、教案、数据、图片、声音资料等各种形式的文字情报和电子文件
3.药品信息的形成3
1各信息形成点须保证所形成信息的准确、完整、可靠
在信息形成点从事工作的人员必须对所形成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
2信息形成点包括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记录工作、采购计划形成、入库记录工作、请领单据形成、库房发药记录、药品使用单位接收药品记录形成、划价、处方核销、药品数据修改、清点数据形成、记账和财务处理、制剂处方和工艺拟订、生产计划形成投料记录形成、操作记录形成、检查检验技术报告形成、研究计划形成、原始记录形成数据处理、管理人员常规和临时报告形成等
4.信息的保存4
1验收记录、入库单据、处方、药品使用记录、账簿、凭证、检验报告、原始记录等按照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保存
2其他报告、记录、表格、数据等按照医院或药学部的规定时限保存
3各负有信息保存责任的部门必须建立登记制度,在登记本上登记保存信息的名称、类型、保存时间、保存地点、经手人和复核人签字
4各二级科室主任对职权范围内的信息保存工作负责
信息的使用5
1调阅权限5
1药学部主任、副主任、秘书、信息管理员可以调阅全部信息
2各二级科室主任、副主任可以调阅本科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