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四川省安县银河建化集团有限公司2万吨/年无钙焙烧生产红矶钠技改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和行为,保护项目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信用的原则,并依法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条项目招标人四川省安县银河建化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主管部门
第四条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确定招标科技项目和招标方式,编制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三)受理投标文件;(四)在规定时间公开开标;(五)组建评标委员会并进行评标;(六)定标并签定项目合同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本项目采取邀请招标
本项目招标采取分段招标的方式,以第一阶段招标,取得各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技术方案和标底的建议,完善招标文件;以第二阶段招标,最终确定中标人
ii第六条本项目招标类型采用自行招标
第七条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拟向三至五个具备投标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内容:(一)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人名称:四川省安县银河建化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四川省安县雎水镇(二)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主要内容:2万吨/年无钙焙烧生产红矶钠技改项目建设中红矶钠车间、制粉车间、锅炉房等项目建筑工程进行招标
目标:达到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招投标要求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工程建项目相应的基本条件和资格;(五)送达投标意向书的最后期限:自项目建设单位发出并送达招标邀请书后,20日投标单位向项目招标单位送达投标意向书,过期不再受理投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及时间: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邀请书后,10日内直接到项目建设单位四川省安县银河建化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标书,过时作自动弃权处理
(七)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每份标书收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