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贡献奖评选意见为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开展,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大开发、大建设,积极做好各XX县区管理工作,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促使每一位市民从自身做起,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全力营造“构建市民满意城管品牌”的良好氛围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贡献奖”评选活动,评选30名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普通市民、学生、军人及干部职工进行集中表彰,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动员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城市环境,把爱护城市环境视为自己应尽的责任,立足自身干实事做好事,努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和谐城市人民建”良好氛围,共同为打造整洁有序、舒适优美、适宜人居的生态文明贡献力量
二、评选范围凡在市范围(包括各县区内),为城市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的市民、学生、军人及干部职工均可以推荐上报
三、评选标准(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时事政治、党和国家大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全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在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探索城市管理的新措施、新方法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积极维护本单位、村居、社区城市环境秩序,及时制止各类涉及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违章占道经营、噪音扰民、乱倒垃圾、破坏绿化等)且事迹突出,受到市、(县)区政府及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驻地居民一致好评
第1页共3页(四)协助城市管理工作者对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进行积极劝阻和教育,开展对周围群众的解释工作,及时劝阻有暴力抗法倾向的管理相对人,确保城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积极参与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各类公益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