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电机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特种作业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维护和更新以及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生产部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五条生产部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六条特种作业的范围(一)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三)压力容器操作工;(四)电工
(五)电、气焊工(六)空调工第七条生产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调整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生产部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部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生产部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章作业的或无辜不及时参加特种作业复训的部门和人员严格按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责任追究、奖惩办法》执行
第条记录(一)《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
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