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标准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以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迎接第*全运会,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人居环境的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快市容环卫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按照国家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标准要求,全面提升市容环卫作业和管理水平,努力达到国内同等城市先进水平,创造清洁、舒适、优美、安全的城市卫生环境
在第*全运会举办之前,*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达到以下目标:实现道路保洁管理的基本全覆盖
主XX县区以内所有城建道路保洁率达到100%,主XX县区以外的重要路段、重点区域按照主XX县区道路保洁标准执行,达到主XX县区管理保洁水平
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时、密闭、规范
主XX县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率和密闭化运输率均达到90%以上,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和无害化
实现公共环卫设施完善配套、整洁美观
做到环卫设施合理规划、精心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确保功能齐全、运行正常,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满足群众使用需要
大力发展环卫机械化,提高作业水平,改善作业形象
主次道路机扫率达到60%以上,冲刷洒水率达到95%以上;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一)提升道路保洁质量
严格按照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推行精细作业、精细服务、精细管理
逐步增配清扫保洁专用车辆设备,不断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率
按标准配备保洁人员,消除清扫保洁盲区
落实保洁责任区制度,强化作业单位以及区、街、居和保洁责任单位属地管理责任,巩固、提升重点道路、重点区域保洁质量,大力提升街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与施工工地、XX县区河道、集贸市场等薄弱区域的保洁第1页共5页水平
实施招投标的主次道路保洁由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组织,专业作业单位按招标合同承担具体保洁任务;招投标道路以外的道路、街巷、开放式小区以及城郊结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