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高职职院校表演艺术类部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表演艺术类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杂技表演等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面向文化演艺行业,针对表演艺术类岗位(群)实习目标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了解企事业单位岗位要求,掌握表演艺术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达到具有较强艺术表现、艺术编创、艺术感知和艺术审美等能力
时间安排实习时间至少半年以上,学校可利用假期等适当延长顶岗实习时间
建议安排在最后一学期
实习条件实习单位单位类型:原则上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与表演艺术相关或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相近)岗位的企事业单位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演出经营及经纪业务、艺术编导、演出承办和演艺策划等
管理水平:实习单位须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并具有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
设施条件2/7安全保障:实习单位应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能够为实习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岗位工作环境,能够为实习生提供必备的生活条件
设施设备:实习单位应当具有与表演艺术类专业相配套的实习实训设施设备,能够保障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并为学生提供便捷的学习场所
信息资料: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实习所需的视频影像信息、图书信息、文献信息、互联网资源等资料,以方便学生查阅
实习岗位表演艺术单位的演员、演奏员岗位;文化馆(站)、青少年宫、艺术培训机构等单位的辅导员以及相关岗位;党政机关、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文艺活动的宣传策划等相关岗位等
指导教师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是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的具体实施者,要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和工作责任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具有年以上的相关从业经验,为该行业中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骨干
了解职业院校表演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和一般规律,能独立地进行顶岗实习实训指导
能根据顶岗实习考核方案,做好实习生相应模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