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行文规范第一条公文是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颁布规章制度,实施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联系商洽工作,开展业务,制定计划报告情况,总结经验,记载活动的重要工具,是各单位、部门进行正常工作和活动的有效手段
为使集团公司适应发展需要,使集团公司的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指公文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集团秘密的安全
第五条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统一收发、传递、催办、打印、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子公司办公室在集团办公室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第六条常用公文种类一、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它所属的上级领导机关发送的文件
1、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部门)、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单位(部门)、领导的询问
结束语用“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专此报告”、请审阅
2、请示:(1)适用于向上级单位(部门)、领导请求指示、批准
要求一文一事,结束语用“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2)请示和报告使用时有区别,不能写成“请示报告”,具体说:“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答复询问
“请示”行文必须在事前;“报告”一般在事后行文
“请示”要求及时答复,而且以批复下文;“报告”不需要答复
二、下行文:是指领导机关对下属机关的发文
1、命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或业务的规章制度;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单位、部门不适当的决定
2、决定:(1)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