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会计核算办法一、适用范围和核算要求1、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各行政事业单位建设的社会公益性和非经营性基建项目
如办公用房、市政工程、交通设施、文教卫设施、水利项目等
2、单项工程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不论资金来源,都应按本核算办法规定单独建帐核算
3、有多个建设项目的单位,不论其单项工程投资额是否达到50万元,均在基建帐户核算,并要求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有建设项目并单独建帐核算的单位,必须在银行开设基建专用帐户
5、基建资金会计核算统一采用借贷记帐法
二、总帐会计科目设置1、资金来源类设置“拨入专款”、“项目投资借款”、“应付款项”三个总帐科目
2、资金占用类设置“交付使用资产”、“在建工程支出”、“待摊投资”、“库存器材”、“银行存款”、“现金”、“应收款项”七个总帐会计科目
三、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1、拨入专款本科目核算项目资金拨款
2、项目投资借款本科目核算为完成基建计划批准借入的项目投资借款
3、应付款项本科目核算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14、交付使用资产本科目核算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并已交付使用的资产
5、在建工程支出本科目核算涉及基建项目的所有财务支出,包括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等
下设七个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土地征用支出:核算基建项目征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出让)费等
拆迁安置费:核算基建项目的拆迁安置费、迁移费等
其他前期经费:核算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费、各项税金、各种规费等费用
建筑工程支出:核算基建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支出
设备及安装支出:核算构成工程投资的各种设备、设施的购置及安装费用
其他费用:其他构成在建工程支出的各项费用,如借款利息等
预付工程款:核算单位预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
6、库存器材本科目核算为进行基本建设所储备的各种器材的实际成本
7、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单位存在开户银行的基建资金
8、现金本科目核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