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担保物权法前沿报告人:董学立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民法学博士(2011年05月04日,下午)第一页,共四十八页
2形在而神移:——物权法担保物权编的新发展第二页,共四十八页
3问题提出的背景:一、2005年10月-12月,访问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拜见台大法学院王泽鉴教授和谢在全大法官;“intheordinarycourseofbusiness”;台湾《动产担保交易法》-动产抵押、附条件买卖、信托占有
二、2006年2月-7月访问美国南德州法学院,研习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动产担保交易法”(SECUREDTRANSACTIONS);三、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动产担保交易法”的主要内容:(调整范围)scope,(担保权的设定)attachment,(担保权的公示)perfection,(优先受偿顺位)priority,(担保权的实现)enforcement等;四、加拿大魁北克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分类:约定与法定,动产与不动产,动产之交付与不交付,客体之特定与集合,等;其他统一动产担保立法:亚洲开发银行“动产担保交易示范法”、“美洲间国家组织动产担保交易法”等
本人的博士论文-《美国动产担保交易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2007年9月版
《形在而神移:论物权法担保物权编的新发展》发表在台湾《法令月刊》2007年第6期;《浮动抵押的财产变动及其效力限制》发表在《法学研究》2010年第1期;本人现在主持的“博士后基金一等资助”和“特别资助”项目;结论:“统一动产担保交易法”的立法是一种立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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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物权法担保物权编与担保法物的担保部分的立法体例比较——关于“形在”的研究物权法担保物权编的立法体例:一般规定:抵押权: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质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留置权:担保法物保的立法体例:总则抵押权:一般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