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行知小学五(2)班:杨小语指导老师:杨丽淑法,是每一个人的保护神,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告诉父母、老师或警察叔叔,寻求法律的保护。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义务,而尽义务是不能要求奖励的。我们如果因为犯罪而毁了自己的前程,那就太不值了。一天,乐乐的爸爸妈妈因为乐乐的抚养费和探望问题吵得不可开交,乐乐爸爸把乐乐妈妈千上法庭,要求变更乐乐的抚养关系。最后,法院判决:乐乐继续和妈妈一起生活,爸爸每月支付乐乐抚养费1000元,并可以在特定的时间接乐乐一起住。这下,乐乐的爸爸和妈妈终于达成了一致。这样,就可以让乐乐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多好啊!小丽活泼可爱,成绩非常好,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她。新学期,王老师发现小丽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了。王老师问小丽:“你怎么了?”小丽伤心地哭了起来:“爸爸说女孩早晚得嫁人,读书没有用,他不让我上学了,让我帮助家里挣钱供弟弟读书。”王老师之后找到了小丽的爸爸,对他说:“男孩女孩都是平等的,都有上学的权利,不让女孩上学是违法的。”爸爸又对小丽说:“对不起!是爸爸的错,以后好好学习,再也不提不上学的事了。”法律是我们幸福生活的保障,我们应该更加认真地学习法律知识。从我们身边的小事做起,就一定会有大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