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员证件的种类及含义一、护照(一)护照的定义护照(PASSPORT)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时使用的合法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
也就是说,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
护照一般由主权国家颁发
不是主权国家,原则上不能颁发护照,即使颁发了护照,国际上也不承认
目前某些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机构也有权颁发类似护照的证件,如联合国,被国际上承认它具有执行其职务及达成其宗旨所必需的法律行为能力,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因而有权颁发具有护照作用的证件,如“联合国通行证”
一些不被国际社会承认的组织发的护照,一般不被承认,如“世界服务组织护照”
(二)护照的签发机关护照一般由各国政府授权的主管机关按该国的有关法律颁发
多数国家授权外交部门、移民部门或内务部门颁发
我国颁发护照的机关是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公安部和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外交部授权和公安部委托签发护照的我驻外国的使、领馆、处
(三)护照的作用护照是由主管机关发给本国公民在国外使用的被世界各国所承认的证明文件
其作用有:1、出入本国国境的证明
世界各国普遍规定出入国境的公民必须持有有效护照或者代替护照的证件,有的国家除护照外还要求办理出入境手续
无有效证件出入境即被视为非法出入境
2、证明持照人的国籍
按照国际惯例,一国政府通常只给本国公民颁发护照,因而护照是持照人的国籍证明
居住国一般依照其所持护照来确定其国籍
无合法护照或护照过期的,可能被看作是无国籍人
护照持有者还可以得到本国政府的帮助和保护
3、证明持照人的身份
一个国家向具有不同身份的人签发不同种类的护照,如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等
可见护照就是其身份的证明
持照人在居留国可以得到与其身份相一致的法律地位,同时也要求持照人从事与其身份相一致的活动
4、向前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