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堡中学职称评审方案(修订版)一、指导思想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德人社发【2016】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长堡中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二、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金刚(校长)成员:袁慧覃泽江周代宣袁万强张玉宝安忠兵周刚郑静工作职责:负责审定评审方案,审定量化评分结果,推出参评人选等
三、核定指标副高评审3人,中学一级评审15人
中学二级无指标限制
四、评审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精心制定评聘方案
评聘方案需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宣传、动员;2
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审方案;3
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参会人员并笔签字后上报人社局和教育局备案;4
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公示;5
按方案确定人员五、否决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推荐:(1)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党政纪律,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者;(2)近三年考核中有不合格者;(3)在各类考试中舞弊或参与舞弊者;(4)体罚侮辱学生或违反规定向学生滥编发资料从中获利或有其他个人乱收费行为者;(5)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出兼课或私自办班者;(6)在学校各类安全事故中负有较大责任或有其他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者;(7)其它有悖于教师形象,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量化评分细则(1)教龄每年加0
(2)符合职称晋升条件以来,每超一年加2分
(“条件”指符合当年职评的所有条件)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一次“优秀”者,每年加1分
(4)任现职以来,评职教师在本校任班主任(含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每年加0
本年度担任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加1分
连续在本校任三年(含三年)以上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另加1分
(5)任现职以来,被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