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业自律,严守专业伦理,确保幼儿健康成长——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告全国幼教从业者书近年来,不停传出一些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忽视、伤害、虐待幼儿的消息,最近,更是爆出了陕西宋庆龄基金会挂牌的两所幼儿园和吉林省吉林市芳林幼儿园及其分园长期给在园幼儿服用病毒灵的罪恶事件
幼儿园本该是幼儿健康成长的乐园,幼教工作者本该是儿童生存权、发展权的重要保护者,《儿童权利公约》精神的捍卫者和忠实执行者,本该以儿童利益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
而这些不法从业者却使幼儿园变味,使教师职业变质
他们玷污了“幼儿园”、“幼儿园教师”这些美好的称谓
他们配不上这些称号
作为幼教行业的国家一级学会,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对上述及一切类似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违反人类良知和幼教工作者基本职业伦理的犯罪事件,表示极大的愤慨
我们强烈谴责一切有损儿童身心健康的恶劣行径,更鄙视来自行业内部的此类卑鄙行为
为此,我们向我会全体会员(包括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全国幼教从业者发出呼吁:1、加强行业自律,视儿童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幼教事业是一项神圣的事业,关系着数千万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民族的未来,寄托着数千万家庭的期望
幼教从业者和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以儿童利益为首要和最高行为准则,自觉克服各种贪念
坚决反对视幼儿园为盈利工厂,以教育服务为名巧取豪夺幼儿家庭的行为
2、坚守、严守职业操守,自觉维护幼儿权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幼教从业人员的责任,也是其基本的道德标准
幼儿园园长、教师及所有从业人员应坚守、严守职业操守,学法知法,依法执教、依法履职,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地成长
要坚决抵制、制止任何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主动向有关部门检举或控告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教质量,赢得社会信任我们认为,一个幼儿园的社会声誉依靠的是自身的保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