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推进企业的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挖掘资产管理的潜力,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且在生产经营中多次重复使用且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物品
一次性使用的消耗性物品不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管理
第三条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标准:1.单位价值不超过2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2.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跟固定资产相似,可多次周转使用且保留原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修理;3.归入存货类进行核算,按照材料领用,使用和报废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和其他存货的区别:1.与固定资产的不同点:使用期限短,价值低,财务核算方法相对简化
2.与其他存货的区别:与产品生产间接相关,独立保留实物形态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按用途分类:1.办公家具类:指各种办公家具用具,如保险柜、沙发、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工作台等
2.电器用品类:指各种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电器用品,如验钞机、电暖器、电风扇、饮水机、音响设备、电话机、U盘、移动硬盘等
23.专用工具类:指电工、钳工等特殊工种所使用的专用工具用具,如万用表、手电钻、剥线钳、电流电压测量专用表等
4.计量器具类:指价值低于2000元以下的磅称、电子称以及测量用的千分尺等
5.仪器仪表类:指质检、实验室为做试验、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
6.包装容器类: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重复使用的周转架、木箱等
7.餐具厨具类:食堂使用的厨具、餐具等
8.劳保用品类:指因工作岗位需要而配备的工作服、手套、围裙、帽子、胶鞋等
9.其他类:指除以上类别外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其他物品如手推车、液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