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word可编辑NY311—1997本标准系在国内已有的醇基民用燃料技术条件与地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后编制的
本标准将与农业行业标准NY312—1997《醇基民用燃料灶具》配套使用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环保能源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正华、牛玉琴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醇基民用燃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粗甲醇为主体配制成的醇基民用燃料(以下简称为燃料)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专业word可编辑GB190—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338—92工业甲醇GB/T384—81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T4472—84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GB/T5332—85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GB/T6324
2—86挥发性有机液体水浴上蒸发后干残渣测定的通用方法GB/T6536—86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GB/T6680—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6986—86石油浊点测定法GB/T11131—89石油产品总硫含量测定法灯法SH/T0179—92轻质石油产品浊点和结晶点测定法3技术要求3
1外观:产品为均匀的透明液体,无恶臭
专业word可编辑3
2醇基民用燃料性能应符合表1要求
表1醇基民用燃料的技术条件序号项目指标—级二级1密度(20T),g/cm321000164003烃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