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加强依法行政意见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依法行政,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培训1
建立法制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以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3次
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确保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核和证书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累计不少于80学时
责任单位:法制科、运管处、办公室2
加强对法律业务知识考核和测试
完善季度法律业务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积极参加全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的依据之一
责任单位:法制科、运管处3
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积极利用12
4法制宣传日开展交通法律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介作用,通过开辟宣传专栏、组织法制教育知识竞赛、知识问答、集中宣讲、宣传咨询活动等,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法制科、各执法单位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4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集体决定制度
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听取相关专家意见
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必须通过有效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或依法举行听证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制度
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提前10日交由有关法律专家第1页共4页进行合法性审查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纳入决策议程
通过合法性审查的,应当经局党委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结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