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培训考核制度新员工培训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目的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培训管理,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制度和行为规范,明确自己工作职责、程序、标准,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公司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章公司新员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四章新员工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五章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新员工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章新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归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培训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八章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需请假者,应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试用期满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九章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
不合格者,重新培训,仍不合格者,考虑辞退或降薪使用
第十章行政人事部为每一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新员工培训考核情况应记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第三章通识培训第十一章通识培训是指对新员工进行公司概况、有关管理流程的培训,使新员工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十二章通识培训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需要组织进行
行政人事部应提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
第十三章新员工通识培训内容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设计,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第十四章通识培训的基本内容:(一)介绍公司概况1
公司的发展历史、规模和发展前景;2
企业文化、公司的理念、规范等;3
公司的组织结构、相关中高层管理人员;4
职业道德教育;(二)介绍公司主要制度政策1
内部参观第四章部门工作引导第十五章部门工作引导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章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部门间交叉引导第十七章对新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