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培训考核制度新员工培训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目的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培训管理,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制度和行为规范,明确自己工作职责、程序、标准,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公司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三章公司新员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第四章新员工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第五章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新员工。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章新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归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执行。第七章新员工培训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第八章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需请假者,应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试用期满不得转为正式员工。第九章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训,仍不合格者,考虑辞退或降薪使用。第十章行政人事部为每一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新员工培训考核情况应记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第三章通识培训第十一章通识培训是指对新员工进行公司概况、有关管理流程的培训,使新员工能顺利开展工作。第十二章通识培训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行政人事部应提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第十三章新员工通识培训内容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设计,报主管副总裁审批。第十四章通识培训的基本内容:(一)介绍公司概况1.公司的发展历史、规模和发展前景;2.企业文化、公司的理念、规范等;3.公司的组织结构、相关中高层管理人员;4.职业道德教育;(二)介绍公司主要制度政策1.薪酬制度2.费用报销3.培训制度4.考核制度5.奖惩制度6.考勤制度7.内部参观第四章部门工作引导第十五章部门工作引导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第十六章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第五章部门间交叉引导第十七章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第十八章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第十九章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第六章新员工培训评估第二十章通识培训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培训。第二十一章部门负责人就部门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应将该员工辞退。第二十二章新员工培训结束后行政人事部将培训记录归档。第二十三章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新员工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2015-05-2319:34|#2楼总则第一条、随着企业集团化管理工作的逐渐深入及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建立一支素质高、团队作战能力强、文化价值趋向一致的员工队伍将对企业的经营成败产生决定性影响。为准确把握和客观评价新入职员工的技能素质、潜在优势以及思想动态,找出其缺点和不足,从而根据集团相应岗位的素质要求确定是否录用,并为录用员工的岗位配置提供客观依据,特制定本规定。1、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试用期内)员工,以下简称新员工。2、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并提出参考考核意见,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负责培训和进行全面考核。第二条、新员工培训和考核的目的1、发现新入职员工的优势和潜能,找出其缺点和不足。2、了解其对集团所处行业、战略发展及企业文化的认同程度。3、了解其职业趋向,为合理配置其工作岗位提供客观依据。第三条、新员工考核原则1、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2、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员工素质评价、岗位职责为考核内容,不同的岗位标准不同。3、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第四条、考核的指导思想1、通过设置试用期员工试用指导人,完成对试用期员工的过程性指导、记录及考核工作。2、强调试用指导人对试用期员工的过程事件记录,以通过事件事实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从而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避免出现考核中的近期影响效应及主观片面现象。3、设置合理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