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中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宿州中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一、总体目标2015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目标:高中阶段招生52434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27790人,中职教育招生24644人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1%
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县区毕业生数、初中毕业生升学率、普职比下达各县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总的招生计划,省示范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县区教体局报市教育局审定,并由市教育局负责省示范高中的录取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下达市直学校的招生计划,不再具体下达各县区辖区内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辖区内普职招生结果纳入市教育局对县区教体局年度考核
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各县于5月15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同时报电子稿分别报****************
二、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2015年中考中招工作由市教育局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各县区教体局均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确定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
今年中考中招工作仍实行“市、县区统一,以市为主;集中招生,分批次录取”的组织形式
实行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宏观管理
由市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政策和措施,统一组织安排各项工作
实行中考报名号、中招录取通知书号、高中学籍号、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号和高考报名号五号对应的管理办法
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办法及其他(一)报名工作市教育局已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招考〔2015〕1号),分别就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报名准考号的编排等作了规定
各县区教体局要按规定要求加强对应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
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学籍造假、以历届充应届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当年报考资格;已经被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对为考生提供假证明、档案、证件的学校工作人员或考试工作人员,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