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度银川市回民中学“控辍保学”工作总结银川市回民中学2013年5月2012—2013学年度银川市回民中学“控辍保学”工作总结“控辍保学”工作是“普九”工作的根本任务,为确保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我校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2012年九月份开学以来,我校采取有力措施,做了大量积极的工作,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使本辖区适龄少年和适龄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现将我校“控辍保学”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我校领导十分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在教职工及班主任会议上多次强调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性
“控辍保学”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
因此,我校对“控辍保学”工作坚持依法控辍,加强管理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创造舆论氛围,多次在家长会及全体师生集会上宣传《义务教育法》及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坚持有效管理、实行控辍保学责任制:我校“控辍保学”工作由教务处领导,义教干事专人负责,严格履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学期进班清点学生人数两次,规范学生转入、转出及休学手续,保证全校学籍及时更新、一致
为确保每年辍学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与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建立建立流失及时报告制度
要求任课教师在学生无故缺课时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学生无请假缺课一节课后,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劝导学生尽快回校上课
经劝导无效连续三天缺课的,班主任要写《学生缺课报告》上报教务处义教办公室
未能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的任课教师和未能及时按规定报告等失职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的班主任,均要追究责任
经班主任劝导无效,学生无特殊情况连续两个星期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写《学生流失报告》上报教导处义教办公室备案,由班主任、学校共同采取措施动员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