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发布文号】津政发〔2005〕081号【发布日期】2005-09-10【生效日期】2005-09-1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天津市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市容委关于加强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5〕08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市容委《关于加强市容环境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五年九月十日关于加强市容环境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巩固市容环境第一、二阶段治理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天津的进程,现就我市加强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今年市政府明确了市容环境综合治理三个阶段和工作目标,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第一阶段,对市容环境脏乱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第二阶段开展了环境卫生、市容秩序、道路交通、街道立面、园林绿化、施工污染、集贸市场、河道景观等8项专项治理,市容环境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有了提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市容环境综合治理进展不够平衡,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占路摆卖比较严重,城乡结合部脏乱问题比较突出,垃圾处理仍比较脆弱,管理和执法力量比较单薄。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已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的迫切任务。(二)实施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为载体,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津政发〔2004〕90号)为依据,以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质量为目的,强化属地全责管理原则和明确行业部门协管职责,进一步理顺体制、分工负责、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提高标准、完善制度。年底前基本建立起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当前,主要解决好夏、秋季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做好创模验收的各项准备,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生态宜居城市,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环境保障。二、以创卫为载体推动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深入开展(三)全面启动创卫工作。尽快颁布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纲要,成立市创卫领导小组。各区县普遍动员,层层签订创卫责任书,让群众在创卫过程中受到教育、看到成效、得到实惠、享受成果。总结推广塘沽区、大港区经验,搞好分类指导,对已开展创卫工作的区进行调研检查,对正在启动创卫的区进行推动帮助。年底前创建3至4个市级卫生区。(四)继续推动涉农区县认真开展创建市级卫生镇、卫生村活动。各区县要做好创建规划、计划、任务分解等项工作,对县申报市级卫生镇的进行调研验收和帮助指导。年底前,创建5个市级卫生镇、80至100个市级卫生村,完成农村户厕改造32万座的任务。三、以解决群众反映的脏乱差问题为长效管理的主要任务(五)清脏治乱是市容环境长效管理的重要任务,提高环卫作业水平是市容环境长效管理经常性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应把市容环境长效管理的着眼点,放在以人为本、解决重点脏乱差的问题上,出成果,见成效。(六)治脏。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落地、不积存、不见活堆;提高道路和居民区清扫保洁标准,增加扫保频率,重点道路和地区落实16小时作业时间;消灭居民区不卫生角落;按标准配齐垃圾箱和果皮箱。道路机扫和水洗面积,到2007年底各提高50%。公厕建设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发动社会力量附建和建设公厕,3年内增建公厕498座,建设一批高档次厕所,公厕保洁达标率100%。确保道路、居民区、公共场所、繁华地区、重点部位以及边边沿沿干净整洁。(七)治乱。继续治理占路经营商贩,加强菜市场建设和摊贩疏导,到2007年底,主次道路、居民区和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和大中型企业等重点地区周边基本上没有流动摊贩。继续开展拆违章、清立面、综合整修街道工作。清理违法违章建筑及设施,整顿建筑工地及闲置空地环境秩序,清理户外广告,规范门脸牌匾字号,整治市政公用设施,实施线缆入地、园林绿化,整修建筑物和围墙、整顿市容秩序。(八)治差。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进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