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案件减少的原因及对策一是乡村农民外出流动打工的日益增多
造成法庭受案后,原、被告方难找,既增加了法庭审理和执行案件的难度,又减少了法庭的案源
二是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程序特殊
法律规定公告送达所需周期长达二个半月,所需费用高达400元以上
上述原因令很多当事人望而生畏,不敢贸然起诉
三是生效法律文书不能及时执行
如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的财产难找、被执行人的财产难以处理变现等客观原因和基层法庭干警对执行存在畏难和厌烦心理,执行方法和措施不到位,甚至有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主观因素制约
四是法庭办公条件差,经费不足,造成法庭在办案中超标准收费,使当事人对法庭失去信心,案源也越来越少
五是进法院的门槛高,干警待遇低
进法院难,任法官更难
使法官处于青黄不接的地步
法官的政治经济待遇低,一些法官不安心工作,影响了法院审判和审判队伍的扩大
六是地方干预多
法院的人事、工资及办案经费由地方财政支配,法院的审判工作在一定程度受地方限制,司法独立受到了干扰,司法公正受到影响,法庭尊严和法院形象遭到了损害
针对以上情况,该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加强流动人口、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登记管理
由公安机关建立流动人口情况登记网站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地点和营业场所定期排查,登记上网,便于网上查找当事人的情况
二、缩短公告期限,降低公告收费标准
可将公告期缩短至三十日,并降低公告的收费标准
允许将公告送达给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寄给当事人打工所在地的县、区等基层人民法庭,由该地人民法院张贴公告即视为送达
三、人民银行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
在人民银行与各金融机构间建立互联网,建立一个由人民银行掌握的公、私存款帐户网站,以便执法机关在办案中查询
第1页共2页四、充实法庭队伍,推进法庭标准建设
法庭最少要配备4名工作人员,其中有庭长一名,要有一个能适用普通程序的合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