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几类难以执行案件的成因分析及对策执行难一直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顽疾,已经成为阻碍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而基层法庭处在执行工作的最前线,是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由于审执未能分离,其面临的执行压力更大,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基层法庭工作经验,谈谈几类比较突出的执行难案件的成因以及对策
一、执行难案件的成因分析1
赡养和抚养类案件难以执行的成因分析
一是该类案件双方之间的矛盾积怨已久,虽经法庭调解,也很难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以及夫妻之间早已形成的隔阂,短期内难以化解
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如当事人有意规避执行,法律文书很难送达,可能会导致执行案件被迫中止
三是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支付往往以月、季度、半年、年计算,此类案件标的虽小,但履行周期长、时间跨度大
由于基层法庭的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往往疲于应付
如何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法庭调解结案,协议约定,其婚生儿子由女方张某抚养,何某每月付抚养费150元,第一年何某能按时履行,第二年由于何某在做事时不小心摔断了腿,在付出高昂的医疗费后,案件再也无法执行
交通肇事类案件难以执行的成因分析
一是该类案件的主体往往不在一个地方,不易查找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多为突发性和偶然性
交通事故发生的特征决定了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具有不特定的区域性
有些案件被执行人不在本市县辖区,而是涉及到外市县,有些甚至涉及几个省市
由于这些被执行人居住地不稳定,跨区域性和流动性大,查找十分困难,给执行工作带来了难度
二是当事人缺乏车辆保险意识
交通事故中的部分车主缺乏风险意识或心存侥幸,连基本的交强险都不愿意交,更不用说商业险,农村的农用车辆和摩托车大部分都是如此
一旦发生事故,巨额的赔偿费用根本无法执行
三是车主与保险公司地点不同,由于车主往往在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