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初中升高中美术考试内容东莞音乐和美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府〔2016〕7号),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音乐、美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指导思想
在领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普及,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部分,对象范围和执行时效
音乐、美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侧重考查初中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欣赏和表现的能力,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试行,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具体考试时间及方式细则由市中招办另行通知
音乐、美术两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市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课程标准,根据考试的可操作性、公正性等原则,按学科分别组织考试
音乐科目考试的考试内容有音乐学科四个方面(“感觉与鉴赏”、“表演”、“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考查考生的常识、鉴赏与鉴赏三个维度,统一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其中音乐常识与鉴赏占总成绩的70%,表演占总成绩的30%
二、美术科目考试内容为美术学科的4个学习领域(《欣赏》、《表现》、《设计》、《应用》、《综合》、《探究》),主要考查基础知识、鉴赏鉴赏能力、基本技能三个维度,其中《欣赏》、《基础知识与鉴赏能力》以计算机辅助考试的形式考试,占总成绩的70%;《手绘》以纸笔作法考试,占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