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公正廉洁执法是继公安部党委推出“三项”建设之后,中央政法委又提出在政法系统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部署,基层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最基层的刑事执法和行政司法机关,最基本的活动是执法活动,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执法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法律和国家的尊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代表着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
因此,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对公安执法的监督,大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切实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现就基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如何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重事后,轻事前
日常执法监督往往是浮于表面,新的法律规范颁布后,即组织力量对下级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整个监督检查过程都体现了应付性,而很少深入到民警中去掌握民警对法律规范熟知情况,对运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缺乏及时性、警示性、前瞻性的监督
(二)重单干,轻整合
基层公安机关目前尽管有政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审计、信访等内部监督部门,但公安监督部门的设置,由于工作职能不同,分管领导不同,也还存在力量分散、职能交叉、工作重叠等方面的问题
(三)重制度,轻落实
遏制民警执法问题发生的监督制约制度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有的制度缺乏监督、制约和奖惩的配套机制;有的制度针对性、操作性不强,难以执行;更为普遍、更为突出的问题是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没有抓好落实,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重结果,轻方法
目前,基层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法制部门个案审核
即从民警上报以第1页共5页文字材料为主的卷宗中去发现问题,进行个案监督
二是纪检督察部门查办投诉控告案件
客观地说,这类案件反映的只是民警执法问题的极少一部分